桥梁工程系研究生毕业及离校手续办理指南
发布时间:2020-05-28        浏览次数:1259

 

一、学位论文答辩(答辩后事宜按要求办理)

 

二、上海高校毕业生登记表

本人填表(签名,贴照片),导师填写评价意见并签名,班主任填写“院系鉴定”意见(不签名),表格交至桥梁馆211,后续手续集体办理(领导签名、盖章、归档等)。

 

三、报到证

1. 若《报到证》学校已集中办理(报到证信息可登录学校就业信息网查询),在论文答辩后,凭导师签字的《论文答辩通过证明》(或答辩决议复印件)领取报到证(土木楼A108);

2. 若《报到证》学校未集中办理,可在论文答辩后,凭导师签字、院系盖章的《论文答辩通过证明》(或答辩决议复印件)及身份证到学校就业中心申请个人办理报到证(自行到冠生园路上海市学生事务中心办理);

3. 报到证分红、白两联,红联自行保管,用于办理离校手续和到就业单位人事部门报到之用;白联需交桥梁馆211归入毕业生人事档案。

 

四、离校手续办理(凭报到证或升学录取通知书办理)

1. 登陆“同济大学离校系统”(https://bye.tongji.edu.cn/),按系统指示办理各项离校手续;非在沪就业派遣的,可凭报到证到学校财务处领取派遣费;

2. 按土木学院内部《离校循环表》(点击下载)要求办理有关签字盖章手续;

3. 以上手续办理完毕后,到桥梁馆205领取毕业证和学位证。

 

五、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(限中共党员或预备党员)

1. 向用人单位人事或党组织取得:《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》抬头名称(一般是用人单位上级主管部门党组织全称);

2. 到系党总支开具内部转移证明(桥梁馆211),有效期一般为10天;

3. 凭内部转移证明,到土木学院党委(土木楼A202)办理正式《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》,有效期一般为30天,需妥善保管,交至用人单位党组织,办理组织关系转入手续。

 

六、户口迁移(不需迁移户口的除外)

1. 凭报到证到保卫处户政科,申请办理《户口迁移证》;

2. 到四平路派出所办理《户口迁移证》,有效期一般为30天;

3. 凭《户口迁移证》等证件,到落户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入手续;

4. 【注】非沪生源办理落户上海手续或北京等地办理落户手续,还需持有落户批件。

(详情请点击此处查看)

 

七、人事档案转移(不需转移档案的除外)

1. 毕业生离校前,需登录学校就业信息网或至桥梁馆211,复核确认本人档案接收地址、邮编、档案接收单位和联系人、联系方式等信息,若有错误,应及时更正;

2. 待毕业生登记表、报到证(白联)、学位授予文件等材料归档完毕后,系组织员将统一通过机要通信寄出毕业生档案,不需个人办理;

3. 若有档案相关事宜,可联系桥梁馆211张宗斌老师(021-65983753)。

 

八、非沪生源毕业生申请上海户籍

1. 填写打印《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个人信息表》;

2. 系相关老师评定学习成绩等级并签字(桥梁馆205等),加盖系公章(桥梁馆209);

3. 土木学院审核并盖章(土木楼A102);

4. 研究生院审核盖章(瑞安楼200A);

5. 土木学院就业办公室审核签字(土木楼A108);

6. 校就业中心审核盖章,有关荣誉称号证书复印件等材料审核盖章(经纬楼就业中心);

7. 【注】上海户籍申请材料提交截止日期:一般为每年5月底(以当年上海市文件为准)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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